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《保健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(征求意见稿)》等意见的公告
来源: | 作者:张晗旭 | 发布时间: 2019-04-09 | 919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  •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《保健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(征求意见稿)》等意见的公告
  • 索引号:
  • 2019-1554708913941
  • 主题分类:
  • 公示公告
  • 文号:
  • 所属机构:
  • 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
  • 发文日期:
  • 2019年04月04日

  2018年7月,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《关于宣布失效第三批委文件的决定》(国卫办发〔2018〕15号),宣布《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》(2003年版)失效。此后检验机构受理的以《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》(2003年版)为检验依据的检验(试验)报告,已不能作为保健食品注册的技术审评依据。